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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来保护北京的立交桥

1999-01-26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

●撞桥事故有增无减,多是人为因素

●许多桥体伤痕累累,内伤甚于外损

北京是一个多桥的大都市。全市拥有各种桥梁千余座,其中立交桥近百座,占全国立交桥总数的70%。如长虹卧波、似银蛇逶迤的建筑群,与古老的金水桥、卢沟桥、银锭桥相呼相应,亦问亦答,构成文明古城向现代化都市演进的壮丽景观。为记录这历史的步伐,我国邮政部门还专门发行过一套四枚以北京立交桥为图案的邮票。

事故频仍触目惊心

可有谁知道,这些立交桥自诞生之日起,一天也没得到过安宁,频频发生的撞桥事故使这些如诗如画的立交桥有的遍体鳞伤,有的焦头烂额,有的带伤挂彩……。据统计,近两年来北京市立交桥发生的被撞事故已超过百起,1997年全年发生撞桥事故60多起,损失千万元。到了1998年,撞桥态势并未得到彻底遏止,恶性被撞事故立案处理就49起,而这只是撞桥事故的一部分,一些司机在发生事故后,趁夜幕逃之夭夭……

1998年4月21日晚,一辆建筑用车走辅路通过阜城门立交桥时,车身超高刮伤立交桥;同年5月15日,安华桥因同样原因被撞;健翔桥自1996年11月底正式通车至今,有据可查的撞桥事故已经有十几起了。

1998年10月30日凌晨5时40分,河北省滦平县个体司机袁万程驾驶一辆15吨大货车,由东向西行至二环路天宁寺桥上时,突然冲断桥栏翻倒在桥下……此次事故使天宁寺桥北侧被撞开一个5米多宽的豁口,14米隔离墩和17米水泥桥栏杆被撞断。据了解,这是自从1996年以来,天宁寺桥的第四次遭受戕害了。可谓“天宁桥不宁”!

1998年11月2日凌晨5时许,河北省平泉县司机张晓峰驾驶一辆黄河牌大型载重自卸货车,至光明桥中间主路时,货车翻斗突然弹了起来,紧急刹车时致使车辆卡在桥下。事故处理部门多次组织力量想把翻斗拉下,却因死死卡在桥中而无济于事,最后只好将翻斗解体。

据北京市政设施监察总队桥梁通道监督大队事故主管刘辉介绍,这种自下而上对桥体的冲击给立交桥造成了巨大的损坏。他说,这些桥梁不怕压,但就怕从底下往上顶。这些立交桥按其设计标准,建成后应保证安全使用30至40年,但人为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以后,其寿命就可能达不到原来设计的指标了。

似乎是祸不单行。去年12月13日,复兴门立交桥被撞;14日,分钟寺立交桥被撞,15日,一辆尼桑轿车冲破20多米长的大桥护栏从农展馆桥上飞驰而下,砸毁下层路面的隔离带和4辆正在行驶的汽车,该车也倒扣在桥下,给年终岁尾蒙上了些许阴影。

有关人士说,频繁的撞、刮、蹭事故,对桥梁的使用寿命和车辆、行人安全影响极大,且埋下了隐患。因为桥体被撞而成危桥,目前所能采取的措施只能是外部加固,而内伤难以从根本上解决。据了解,因桥体被撞而成危桥的已占到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。

原因初探

北京市立交桥屡屡被撞、被刮、被蹭的主要原因何在?

一是忽略限高。限制高度,是保障立交桥安全的重要环节。但不少肇事司机尤其是外地司机,因路况不熟或疲劳驾驶忽略了限高标志而发生事故;同时,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发展,大型建筑用车越来越多;个别人只图多拉快跑,装载超高物品的车辆有增无减。

据有关部门称,为了缓解交通拥堵,一些机动车辆被分流到辅路上,一些大型车辆因为不了解立交桥辅路限高3.75米要求盲目驶入而发生撞桥事故。

二是法制观念淡漠。交通法规对“限高”、“限速”、“不能酒后驾车”等写得一清二楚。为什么总有人不计后果,铤而走险呢?有关人士分析说,重要的是法制观念淡漠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73条中写道:“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。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,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……破坏。”第106条中说:“公民、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,侵害他人财产、人身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”第117条中说:“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财产的,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。”第134条规定,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:停止侵害;排除妨碍;消除危险;恢复原状;赔偿损失等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中,对车辆装载有过明确规定,为什么总有人置若罔闻呢?

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刘俊海分析说,关键是一些司机法制观念淡漠,交通法规是人人要遵守的法则,依法行路才能保障安全。他认为,处理撞桥事故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民事侵权行为,一种是主观故意。必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有关规定,对肇事者采取必要的处理,依法严肃制裁违法司机侵害国家财产的行为,使国家损失得到充分补偿,让公民真正树立起爱护国家集体财产的意识。

对策及思考

立交桥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城市总体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联。不断发生的重大撞桥事故不仅影响了城市交通,更留下了许多隐患。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,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了。

事实上,北京市有关部门为此曾大伤脑筋。市政处桥通所监察大队曾经向全社会公布了24小时的举报电话,1998年发生的撞桥事故中不少是群众举报的。

市政部门还善意地提醒司机:凌晨通过陌生复杂的立交桥时要特别集中精力,先观察限高再通行;凡装有集装箱的运输车绝不能走桥下辅路,必须从主桥通过;如果货物超高,千万不能野蛮行驶,强行通过。

一些新闻记者提出了一些善意的建议,如在北京市交通地图上标注立交桥主辅路限高。有些司机建议应尽快采取必要的措施,增加桥区照明度。有的人建议,针对养护费不足的实际困难,可以采取公益性或商业性广告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。还有人呼吁加大桥梁监察管理力度,把撞桥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。

保护大城市的交通枢纽——立交桥,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。

北京市市政处举报电话

(白天)63563544

(夜间)635631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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